代轉校友聯絡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27日
附件:陽光獎助金 ─教職員及學生論文獎助辦法
公告事項:
一、請各位老師及學生於7月31日前向所屬系(所)辦公室提出申請。本系(所)應於9月5日前舉行評審會議,做成會議記錄(附件三),並於9月10日前將各申請表(附件一)、統計表(附件二)及評審會議記錄(附件三)送交院長、校友聯絡中心彙整處理。
二、系(所)辦公室收件時,會依申請書之「附件」欄檢查附件是否齊全,且,申請書是否已全部填滿,若有缺漏則請申請人補全,方才收件。另拜託附件一二三均需填寫並傳送電子檔給仁祥,方便審查點數後若與當初申請時有所不同,可以再次檢查並通知申請人。
三、辦法請逕上校友聯絡中心網頁:http://alc.ntut.edu.tw/files/15-1015-46168,c4674-1.php
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