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新秀獎學金於11月4日中午12時截止, 請同學盡速申請
各位大學部新生您好:
請符合獎學金同學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及文件參考附件截止為十一月四日,有意同學請盡快辦理。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電機新秀獎學金」獎勵辦法
97年1月8日系務會議通過
99年1月19日系務會議修訂
100年6月28日系務會議第二次修訂
101年10月16日系務會議第三次修訂
第 一 條 設立宗旨:網羅優秀的高中職同學進入本系。
第 二 條 獎學金來源:電機系系友會及熱心人士提供。
第 三 條 獎勵辦法:
一、為鼓勵優秀高中職畢業生就讀本系,凡符合下列資格之電機系大學部新生,即可申請本獎學金。
1. 高職畢業生參加統一入學測驗,其未加分的原始成績高於電機類或電子類第一志願最低錄取分數達3分(含)以上,總名額最多12名,依該年度電機類與電子類招生名額取最近似整數比例分配名額,按成績高低錄取,每名六萬元。
2. 高中畢業生參加學科能力測驗,其未加分的原始成績級分達67級分(含)以上,每名三萬元。
二、獎學金之發放由本系召開獎學金委員會審定之。
三、符合申請資格之大一新生,需填妥「大學部新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後,於開學後四週內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四、獎學金於第ㄧ學年分上、下學期頒給,中途輟學須繳回系友會或新秀獎學金專戶。
第 四 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相關網頁(獎學金線上推薦信系統):http://www.ee.ntut.edu.tw/recommend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