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
宋平生教授獎助金申請至12月2日中午12:00止
請各位有意申請的老師與同學將申請表格與相關文件於12月2日中午12:00
以前交與系辦公室洪家龍(#2106), 謝謝.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宋平生教授獎助金設置辦法
一、宗旨: 本系兼任教授宋平生先生服務本校二十餘年,貢獻良多,為彰顯誨人不倦精神,並回饋母校,特成立獎助金以嘉惠後進學子,促進學術交流。
二、獎助基金: 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三、獎助對象: (一) 本系日間部選修照明設計課程的學生。
(二)本系於照明學會及國內外相關期刊或研討會發表論文之專任教師。
(三) 本系所聘請之照明設計與能源應用等相關領域學者專家或講座教授。
四、審核: 由系主任邀集相關教師組成小組審核,捐贈人為當然成員,小組成員人數三至五人。
五、獎助名額: 以利息之金額度,每學年度依孳息情形決定發放名額(學生壹至貳名,發表論文之專任教師、學者專家或講座教授壹至貳名),剩餘尾款繼續生息。
六、獎助金額: (一) 學生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整。
(二) 發表論文之專任教師、學者專家或講座教授,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七、申請條件: (ㄧ) 凡本學年度選修照明設計者,學業成績中等以上、操行成績甲等、體育軍訓成績及格者(家境清寒者優先)。
(二) 本學年度發表論文之專任教師、經本系所敦聘之學者專家或講座教授。
八、申請手續:(一)學生填寫申請表ㄧ份,並檢附下列各證件,向本系提出申請。
1. 照明設計授課老師之推薦書ㄧ份。
2. 前學年上下兩學期之成績單各一份。
(二) 專任教師於照明學會及相關期刊發表之論文與接受函。
(三)學者專家或講座教授填寫收據壹紙。
九、申請期限: 學生每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二十日止,逾期概不受理。
專任教師發表論文、學者專家或講座教授配合聘請時間提出申請,不受期限限制。
十、獎助金之發放: 學生由本校文教基金會於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依獎助學金所需金額提息ㄧ次,交本系發給獲獎學生。
專任教師發表論文、專家學者或講座教授配合聘請時間,申請核可後隨即發放。
十一、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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