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檢送本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際學術論文獎勵暫行辦法」乙份。(如附件)
二、本申請案請檢附辦法內所需相關資料,送系所相關委員會審核辦理,並於10月31日前送交系辦提出申請,請勿逾期,逾期不受理。
三、「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際學術論文獎勵暫行辦法」可至研發處網站下載。